一、
服務說明
為考量民眾因工作、求學等眾多原因,遇有現居住地點與持有不動產所在的縣市不同時,而有就近申辦土地登記之需求,因此推動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便民服務,使民眾可就近選擇於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土地登記案件,並全程辦理完畢,強化申辦便利性、節省大量時間及交通成本。
二、
跨縣市收辦登記申請案服務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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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
住址變更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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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
更名登記(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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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
書狀換給登記(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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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
門牌整編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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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
更正登記(以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住址或門牌等錯誤,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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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
預告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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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
塗銷預告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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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
拍賣登記(不包括權利人或義務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、法人、團體、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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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
抵押權塗銷登記(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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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)
抵押權設定、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(以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為限)。
貼心提醒:不屬得跨縣市收辦之登記案件,得改以跨縣市代收的方式辦理,同樣可以避免往返奔波喔!